一、 指导思想:
按照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《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》文件指引,有序地做好新学年的招生工作,保障学位供给。
二、 招生原则
1、合理确定班级和人数。
2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,保障学位供给。
3、优先接收本居住范围内的适龄儿童。
三、 招生条件:身体健康、能适应集体生活的健康适龄儿童。
四、 招生范围及人数:
小班:招收110名,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。
中班插班生:招收15名,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。
本季大班不招生。
五、 招生时间和方式招生
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依据。
六、 报名需提交资料(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,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):
1、户籍材料:儿童出生证、身份证(或户口本);
父母双方身份证、居住证(非深户)
2、住所证明材料:监护人的《房产证》、《购房合同》或《房屋租赁凭证》
3、社保证明:监护人的深圳市社保卡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
4、计生证明材料:非深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(需到父母现居住地的社区计生处登记盖章)
5、学位申请表(网上预申请结束后由幼儿园统一打印,递交资料时在幼儿园领取)。
深圳市田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幼儿园
